北京冠领律所西城拆迁律师解答棚户区是集体土地吗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1-10-27 14:26:05
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在征收时适用的法律和补偿内容等存在很大差别,因此弄清土地性质对被征收人来说至关重要。那么,棚户区的性质是什么?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棚户区是指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平房密度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人均建筑面积小、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交通不便利、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棚户区改造分为不同的情况,可以是集体土地也可以是国有土地。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规定,棚户区改造实行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由棚户区居民自愿选择。各地区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具体安置补偿办法,依法实施征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棚户区改造涉及集体土地征收的,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等前期工作。各地区可以探索采取共有产权的办法,做好经济困难棚户区居民的住房安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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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秦佳
审稿人:冯昱
稿件类型:伪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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