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不公拆迁的老李,在疫情期间,迎来公平的裁判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0-12-31 17:33:21    

  疫情当前,很多行政部门都被按下暂停键,全力支持抗击疫情,同样法院的庭审也受到了影响。而河北省保定市中级法院,则在疫情期间通过互联网庭审,开庭审理了老李的案件,让当事人老李感受到:疫情不会影响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合法房屋,却被判定为违章建筑

  老李是河北省保定市某村的普通村民,在2018年初,村里就一直流传着要拆迁的消息,让不太富裕的老李如沐春风,尤其是看到已经,经历拆迁的亲戚都通过拆迁款购置了不错的新房,内心更是充满了期待,全家也开始盘算着要买什么地段的房子,什么户型的房子。

  然而,镇政府丈量完宅基地的4个月后,没有等来拆迁通知,等来的却是《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

  这让原本对未来有着美好期待的家庭,顿时被愁云笼罩。老李和家人还没搞明白违法建设的缘由时,令人猝不及防地又接到镇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催告通知》并载明“你应自接到本《催告通知书》之日起2日内腾空建筑物内所有物品并履行上述义务。逾期无正当理由,本机关将行政执行。

  接到这个通知后,老李全家感觉非常不可思议,就去找村委书记咨询,那边给到的答复也是模凌两可,一时之间也拿不定主意。

  还没等老李全家商量出结果来,结果一周后又等来了《行政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和《行政拆除违法建设公告》均要求老李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1日内腾空建筑物内所有物品并自行拆除。这次老李选择了拒签,但是这两项公告书却被贴在老李家门口。这彻底惹恼了老李,他决定不执行,他不相信政府执法人员会不顾民意直接拆除。

  其实老李也并非想要当钉子户,而是觉得太冤了,明明正规的宅基地建的房子,却被判定为违章建筑,拆迁款比别人低了很多不说,而且还得自费拆除。

  令他们没想到的是,刚刚过完腊八节,一大早上,就有人敲门,随后一群人冲进屋里,把家具物品搬离住宅,还没等物品全部搬离完,推土机就将院墙推到,随后住了近10年的房子也被推倒了,李明和老伴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这一切的发生,在巨大的推土机面前,人犹如蚍蜉撼大树一般。

  老李只能用手机记录下房子最后的光影,用来缅怀曾经住过的院子。最后,拆迁队把房子推倒后,就扬长而去了,无奈下,老李只能带着全家和仅有的必需品,仓促间和这个住了10年的房子告别,另寻新的落脚点。

  “民告官”胜诉难?

  安顿好后,老李和家人商定,一定要讨个说法。老李全家通过网络咨询,联系上了冠领律师事务所,并委托冠领律所的律师帮助自己维权。

  一开始,老李通过各种方式进行立案,但是都以以失败告终,这一度让老李全家感到非常气愤和失望。但是以处理拆迁诉讼为主业的冠领律所对于这种做法已经见怪不怪了。冠领律所律师在熟悉案件后,便一纸诉状,将县人民政府和区人民政府起诉至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冠领律师的帮助下,历经一年的拆除案件,在2020年1月3日立案。

  在开庭之前,冠领律师通过对案件的了解和分析,把握了案件的几个关键之处:1、《行政拆除》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拆除。那么法定期限是多久呢?

  2、《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给的期限是知道该行政行为的六十日内提出复议申请,《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中规定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诉讼。

  所以,认定违法建筑后的六个月内,当事人不提起复议和诉讼的,行政机关才能实施催告行为,制作《行政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行政拆除违法建设公告》文书,所以这两个文书违反了法定程序

  老李在冠领律所律师的指导下,把相关证据收集好,经过一番周折,终于在一个月后,正式通过互联网庭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而且庭审的过程中,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采纳了冠领律所全部代理意见。确认区政府和镇政府对老李行政拆除的行为违法,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写在最后

  以拆违代拆迁,是一种常见的违法拆迁手段,事实上违法建筑并不是说认定就认定的,而且即便认定为违法建筑,也不是随便就能拆除的,需要政府履行相关的法定程序,才能拆除。好在当事人老李由专业冠领拆迁律所团队的指导,能够坚定地要求立案,最终得到了公正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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