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师代理河北保定强制拆除城中村房屋案胜诉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4-09-09 10:08:45    

  河北保定某村村民王飞(化名)在村里拥有一套房屋。2023年2月,乡行政机关在未与王飞就补偿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强行拆除了王飞的房屋。王飞随后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起诉维权。2024年7月,法院经审理,判决确认乡行政机关的强拆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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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飞是河北省保定市某村的一名普通农民,他在村里拥有一块近300平方米的宅基地。原本以为儿子成年之后,村委会会为其另行划分一块宅基地,但至今仍未对此明确分配。于是,为了能让儿子成家后有房可住,王飞一家便口头约定将现有的宅基地一分为二,划出一块供儿子娶妻建房,另一块则留给王飞与妻子使用。

  2021年12月,村里启动城中村改造项目,乡行政机关负责拆迁动员的相关工作。由于王飞一家没有单独的宅基地证,乡行政机关据此认定王飞与其儿子两户只能获得一户补偿。而这一补偿显然无法满足王飞一家拆迁后的居住需求,因此王飞果断拒绝了签订安置补偿协议。

  尽管如此,在未给予王飞任何补偿,且王飞明确表示反对的情况下,2023年2月4日,乡行政机关组织工作人员强行拆除了王飞的房屋,直接导致王飞一家无房可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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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王飞决定向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薛晓森律师代理此案。

  接手案件后,冠领律师立即全面了解案情。依据现有证据,律师认为,乡行政机关在未经合法的征收程序、未补偿的情况下,强行拆除王飞的房屋明显违法。随后,律师指导王飞整理好房屋强拆时的现场照片、视频等证据。完成一系列证据采集后,2024年6月,律师代理王飞向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中,冠领律师指出:根据拆除现场照片和视频,以及庭审中乡行政机关自认拆除现场中有其工作人员在场,据此可以认定,乡行政机关为具体实施强制拆除行为的主体。依据“谁行为谁被告”的原则,乡行政机关是本案适格被告。另外,乡行政机关在未与王飞达成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形下,就强制拆除王飞的房屋,违反“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故应确认其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最终法院经审理,支持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确认乡行政机关强制拆除王飞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至此,该案取得阶段性胜利。接下来,冠领律师将乘胜追击,全力协助王飞向乡行政机关申请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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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陈雨欣

  审稿人:段光平

  稿件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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