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师代理江苏徐州经营房屋诉不履行法定职责案胜诉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4-08-19 10:12:01    

  2022年2月,刘雅(化名)在江苏省徐州市购买的房屋,因机场迁建工程被征收,然而征收部门却始终未对她作出补偿决定。刘雅多番争取无果后,于2024年2月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向法院起诉维权。经过冠领律师的努力,法院于2024年8月作出判决:责令征收部门限期对刘雅房屋的搬迁安置问题作出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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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3月,刘雅与江苏省徐州市某农贸市场签订了一份《售房合同》,购买了一处房屋用于出租经营。2022年2月,因当地启动机场迁建工程,该房屋被划入了征收范围。征收部门经评估复核后,决定对刘雅补偿18万元。

  刘雅认为,自家房屋面积超过160平方米,按照周边商品房的市场价格,其价值要远远高于18万元,且周边村民的补偿项目中都包含了土地补偿、安置补助、青苗补助和社会保障费用,但对她却从来没有进行过房屋周边附着物清点登记及评估,不仅补偿标准太低,也遗漏了许多补偿项目。

  双方经多次沟通始终无法达成一致,刘雅遂拒绝在安置补偿协议上签字。到了2023年6月,周边房屋均已拆迁完毕,但征收部门却仍未对刘雅作出补偿决定。为了维护自身征收利益,刘雅联系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李静律师代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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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冠领律师介入案件后,代理刘雅向征收部门提交了《补偿安置申请书》,请求其依法履行安置补偿职责。2023年6月,征收部门作出《回复》,表示刘雅并非当地村民,征收部门仅是对她受机场噪音影响给予货币补偿,并非是对该处土地进行征收,所以并不需要支付刘雅要求的上述费用。

  刘雅认为该《回复》的内容严重损害了她的财产权益,继续委托冠领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征收部门对她依法履行补偿安置的法定职责,给予公平、合理、合法的补偿安置待遇。

  在诉讼过程中,冠领律师提出:征收部门作出的安置补偿方案中,载明了征收范围、补偿安置标准等内容,刘雅的房屋正位于上述征收范围内,因此她有权提起本案诉讼,要求征收部门对她履行安置补偿职责。而征收部门作出的《回复》,仅告知了刘雅补偿安置情况和相关政策,属于行政告知,但其作为征收项目的具体实施单位,依法负有安置补偿的法定职责,应当对刘雅的补偿金额等内容,通过作出搬迁补偿决定予以明确。

  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于2024年8月作出判决:责令征收部门限期对刘雅房屋的搬迁安置问题作出相应处理。

  面对征收部门未能履行搬迁安置补偿职责的情况,要坚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信心,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身权利和可行的法律途径。如像本案委托人刘雅一样未得到回应后,要果断采取法律行动,提起行政诉讼,在权益受损时积极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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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董振杰

  稿件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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