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师代理山东德州强制拆除合法房屋或设施案胜诉
因街道办强行拆除房屋导致财产利益受损,山东德州村民向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求助。2023年1月,在冠领律师的努力下,法院判决确认街道办实施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邓怀民(化名)是山东德州某村村民,在村内有合法房屋。2021年年底,该村被通知将进行搬迁改造,因一直未见到征收土地公告等文件,且认为街道办口头通知的拆迁安置方案不合理,邓怀民一直未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也未实际搬离房屋。
2022年3月15日上午,街道办直接对邓怀民的房屋实施了强拆,邓怀民和家人见阻止不了,便用手机照相、录像的方式将现场情况记录下来。
房屋被强拆让邓怀民遭受了严重的财产损害,为了维护权益讨要“公道”,他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求助。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委托,指派郑文婷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在了解情况后首先肯定了邓怀民的维权意识,指出街道办在没有下达任何文件的情况下,违背“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实施拆除,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实体和程序条件,实属违法。随后,冠领律师指导邓怀民收集整理证据,并代理其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街道办强拆行为违法。
可在质证时,街道办却表示邓怀民提供的视频与照片,实际上是其协助邓怀民搬迁的场景,并主张协助搬迁的过程中,不仅提供了临时周转用房,还未造成邓怀民任何财产损失。
“强拆”摇身一变成了“协助搬迁”,邓怀民没想到自己专门留存的证据,竟然让街道办“反客为主”。在邓怀民心生焦虑之际,冠领律师沉着应变,运用专业知识快速反驳:
首先,街道办仅对现场照片、视频证明的内容表示异议,并未否定现场照片、视频的真实性,结合邓怀民提交的房屋强拆前、强拆后照片,已经能够证明案涉房屋被实施了拆除行为。
其次,街道办主张强拆现场照片、视频中其所实施的并非强制拆除行为,系协助邓怀民搬迁行为,但并未提交相应证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
综上,涉案强制拆除行为属主要证据不足,依法应当予以撤销,但该强制拆除行为不具有可撤销内容,因此恳请法院判如所请,确认被告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经过据理力争,法院最终支持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作出《行政判决书》,判决确认被告街道办对邓怀民房屋实施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代理案件过程中,时常可能发生各种“突发状况”,这是对代理律师能力的一大考验。本案中,律师沉稳应变,用专业素养扭转局面,助委托人顺利维权,展现了冠领律师的实力,得到了委托人的信赖与好评。
撰稿人:李姗珊
审稿人:张冠彬
稿件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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