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师代理河北廊坊2000多平养殖场确认强拆行为违法案胜诉
2022年,翟甲在河北廊坊某地的养殖场,被主管部门以违法建筑为由强制拆除。他为了维权求助到冠领律所。冠领律师仔细分析案情,从程序违法的角度成功帮助翟甲维权,主管部门的强拆行为被法院确认违法。
2004年,翟甲响应号召,在河北廊坊某村先后投入近百万,建设了一家占地2421.7平方米的养殖场。
经营了18年后,2022年5月10日,翟甲收到了镇级主管部门向他送达的《通知书》,里面要求他携带养殖场的相关手续到主管部门办公大厅进行审核。但因当时建设养殖场时,当地并不具备办理相关手续的条件,所以翟甲手中没有文件。面对主管部门的要求,翟甲束手无策。
次日,当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了《地块地类核查意见》,其中表明翟甲占用的2421.7平方米为耕地。由此,主管部门认定翟甲未经过审批手续擅自建设的养殖场为违法建筑,向翟甲作出《限期拆除通知书》,要求翟甲自行拆除违法建筑。
因翟甲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拆除,5月27日,主管部门在没有提前告知翟甲的情况下,对他的养殖场进行了拆除,翟甲厂内养殖设施均被损毁。
多年经营一朝尽毁,翟甲痛心不已,为了维护自身权益,他求助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冠领律所了解情况后,指派了诉讼经验丰富的闫松松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接案后,根据经验对翟甲进行了针对性询问,得知在拆除翟甲的养殖场前,主管部门并未进行立案调查、走访及听取翟甲的陈述,也没有任何政府机关或行政部门采用书面的形式对翟甲的养殖场进行违法认定。
同时,通过查看主管部门作出的《限期拆除通知书》,冠领律师发现其中没有记载翟甲有听证、复议或者诉讼的相关权利。主管部门实施强制拆除的行为存在程序性违法。据此,冠领律师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主管部门表示其曾和翟甲就养殖场的问题口头沟通过。
然而,这并不代表主管部门履行了相关义务。冠领律师表示: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依法享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为之前,应当以书面形式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并给予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权利;经催告当事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应当作出书面强制执行决定送达当事人。本案中,虽然主管部门依法向翟甲送达了《通知书》、《限期拆除通知书》,但未告知翟甲陈述、申辩、提起行政复议等相关权利,即实施强制拆除行为,系程序违法。
法院经过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全部代理意见,判决确认被告镇级行政机关拆除翟甲养殖场的行为违法。(除冠领律师外,本文人物均为化名)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段光平
文章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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