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师代理河北石家庄申请房屋拆迁信息公开案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4-01-18 10:04:41    

  冯彤得知自己名下位于河北石家庄某区的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于是她向相关部门请求信息公开。相关部门于2022年4月签收申请书近十个月后,在2023年2月作出《信息公开申请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等待答复期间,冯彤认为其拒不回复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知情权,遂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维权。2023年4月30日,该申请信息公开案由河北省石家庄市某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相关部门超过法定期限作出《告知书》的行政行为违法。

冠领律师代理河北石家庄申请房屋拆迁信息公开案胜诉-1

  冯彤在河北省石家庄市某区拥有一处房产,2022年3月,该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冯彤为核实信息真实性与征收拆迁的合法性,以EMS(邮政特快专递)邮寄申请书的方式向相关部门申请信息公开。相关部门于2022年4月2日签收后,未及时向冯彤作出书面回复。

  冯彤认为其知情权无法合理行使,于是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帮助她维权。冠领律所初步研判案情后,委派了苗薇薇、刘晓鹏两位律师承办此案。

  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与委托人冯彤核对案件细节,了解到冯彤按照网络搜索询问得来的申请信息公开的程序,以EMS邮寄方式向相关部门寄送了书面申请,物流信息显示相关部门已签收。冯彤申请信息公开的程序正确,应具有法律效力。

  律师向冯彤解释了信息公开的时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3条规定:“行政机关收到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20个工作日。”

冠领律师代理河北石家庄申请房屋拆迁信息公开案胜诉-2

  律师介入本案时,距离相关部门收到申请已超过三个月,违反上述规定。律师认为本案情节清晰明确,于是在指导冯彤收集申请书、物流信息等证据后,代理她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确认相关部门不予信息公开的行政不作为行为违法,并对冯彤信息公开申请事项作出处理。

  法院顺利立案,正在律师积极准备开庭时,2023年2月27日,相关部门作出《告知书》寄送给冯彤。

  律师得知情况,首先安抚冯彤因突发情况导致的情绪波动,告知冯彤《告知书》的出现不能更改相关部门违法的事实。律师及时向法院更改诉讼请求,变更后请求依法确认相关部门逾期作出回复的行为违法。

  开庭当日,被告相关部门当庭承认签收《申请书》、作出《告知书》的时间点,案情清晰,法院支持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相关部门逾期作出案涉《告知书》的行为违法。

  冠领律师紧跟案件发展,及时变更诉讼请求,帮助委托人冯彤顺利胜诉,保障了她合法行使知情权的权利,也为后续合理处置冯彤名下房屋的征收拆迁事宜打下基础。案件顺利结束,冠领律师收到委托人冯彤的真心感谢!(除冠领律师外,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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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陈娅

  审稿人:张冠彬

  稿件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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