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律师在线有问必答|离婚后才发现前夫出轨,我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任律师 ·在线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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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女士 本期在线提问网友 任律师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现实生活中,有人因为一方婚内出轨离婚,也有人相爱容易相处难,好聚好散。网友赵女士则是离婚后意外发现了前夫婚内出轨。被欺骗的滋味让她感到十分懊恼,她想知道自己能否追讨损害赔偿,任战敏律师在线为她答疑解惑。
赵女士:任律师,您好!我想请教一下离婚后经济赔偿方面的问题。
任律师:你好,赵女士。请你详细讲一下相关的情况。
赵女士:好的,任律师。事情是这样的:我和前夫已经离婚了,当时主要是因为性格不和,经常吵架,我心灰意冷,提出了离婚,他答应了。之后,我和他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并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当时,离婚协议书中写明了,以我无过错为由,他需要支付给我经济帮助款7万元。
任律师:请问这7万元他实际履行了吗?
赵女士:已经支付了。但是,接下来才是问题所在。
任律师:怎么回事?
赵女士:我们离婚才不到三个月,我意外得知前夫居然“无缝衔接”,短时间内便与另一个女人结婚,且那个女人不久便生育了一个儿子。由怀孕生子所需时间周期推算,我认为他显然在我们离婚前已经出轨了。
任律师:那么,你有搜集到他出轨的证据吗?
赵女士:我约前夫的同事见过面了,她证实我前夫确实在我们没离婚时就有了别的女人。现在我想知道,我能否就他婚内出轨一事要求赔偿?
任律师:可以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作为无过错方的保护条款,虽然你前夫的行为不是导致你们离婚的主要原因,但你作为无过错方,依然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即使你不能证实对方有重婚或同居的行为,若对方有出轨、通奸、嫖娼、不正当交往等重大过错行为,也是能够主张损害赔偿的。
任律师:何况,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本应履行夫妻间的忠诚义务。你前夫婚内与他人同居并致其怀孕,行为明显违反了该义务。你当初签离婚协议书时对此并不知情,而他违反婚内忠诚义务是事实,这给你造成了精神压力和痛苦,依法他应该支付你精神损害赔偿金。
赵女士:我明白了,太感谢您了!
任律师:客气了。对婚姻不忠诚,是难以容忍的不诚信行为。夫妻间的忠诚义务,不仅是道德义务,更是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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