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师代理江苏徐州食品公司行政赔偿案获赔323.9万

2017年12月,江苏徐州彭韵斋食品公司被征收部门强制拆除,主理人温旸(化名)的创业梦破碎。此后诉讼波折重重,历时7年解决无望。毫无头绪之际,温旸拨通冠领律所电话寻求帮助。冠领律师受托介入,凭借专业与执着,成功扭转被动局势,使赔偿金额从253.9万大幅提升至323.9万,捍卫了他应有的权益,为这段艰辛的维权路画上圆满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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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冠领律所上海拆迁律师:拆迁安置的临时房屋紧邻铁路,征收方有过错吗

在实践中,房屋征收拆迁时,征收方会对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提供临时安置,但是,在提供临时安置房时,征收方有义务向被安置人介绍安置房的周边环境吗?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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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故事】拆迁方强拆房屋托词“不慎损害”,冠领律师据理力争助屋主胜利维权

罗先生明白,拆迁是为了改善基础设施建设,为公众谋福利,所以十分配合拆迁方的工作。2020年3月3日,罗先生拿到了分户评估报告。当看到评估价格是73万元时,他认为这个价格实在是不合理,补偿标准明显过低,因此拒绝签订房屋征收协议。见此情况,拆迁方于2020年5月26日向罗先生下达了房屋征收补偿方案通知书和陈诉、申辩及调解权利告知书,并针对罗先生的情况提供了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两种方式,任罗先生选择,并提前将货币补偿方式中的补偿金额提存至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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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被强拆,承租人是否具有原告资格-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首先,我们须知,行政诉讼的原告资格问题关系到哪些行政行为相对人有权提起行政诉讼并启动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因此,行政诉讼原告资格问题实质上亦是诉权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法条更侧重权利救济的主观诉讼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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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讯】冠领代理福建龙岩确认强拆公房违法案再审胜诉

2016年,福建龙岩汤先生购买的公房被划入经适房建设用地范围,却被相关部门当成危房强拆了。为此,他起诉至法院,一、二审法院均裁定驳回其起诉。汤先生不服,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近日,该案迎来了确认强拆违法的胜诉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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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故事】未达成补偿协议房屋遭强拆 复议确认强拆违法

王兴(化名)是海南省居民,在当地拥有一套房屋。2016年11月,为加快发展xx产业园项目建设,征收部门发布《关于征收收回土地的通告》,决定收回部分集体土地和某国营农场土地,王兴的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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