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养殖场拆迁律师:猪养殖场创办一个月被强制拆迁,能否维权成功-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创办的猪养殖场刚建成一个月就被强制拆除,吴女士能否维权成功?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浙江省的吴女士2020年3月在本县承包了一块近山的地,准备创办猪养殖场。在签订《流转承包合同》后,吴女士采购了建材,并花钱雇了人开始建场。就这样,吴女士在山脚边建起了一近200平方米的钢棚,在购买了十多只猪崽后,养殖场就这样开始运营了。
吴女士的猪养殖场在一个月的磕磕碰碰中终于有了起色,但是在4月初,她便收到了一份《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拆迁部门称养殖场为违法建筑应当拆除,吴女士一阵发懵,当场就提出了口头异议。吴女士本以为会得到相关部门的解释,但是没有想到,在5月中旬,拆迁部门在没有通知的情况下,直接强行地将猪养殖场给拆除了。这一拆,吴女士的10多万元的投资就打了水漂,养殖场里的猪崽也死了一大半。
吴女士对自己经营的猪养殖场最后落得如此结果感到愤愤不平,所以她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本案中,经查明,吴女士创办的猪养殖场所占土地在承包时未整的本村同意,在这种情况下,猪养殖场确为违法建筑。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以及浙江省“裁执分离”的相关规定,对吴女士的土地违法行为,应当在作出处罚决定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做出准予执行裁定后再交由拆迁部门实施。所以,拆迁部门在未作出处罚决定的情形下对养殖场进行的强制拆除属于程序不当,应当被确认为违法。
最终,法院也确认了拆迁部门对猪养殖场的强制拆除系违法行为。但是吴女士自己在承包土地时也存在程序上的错误,可能会对其主张的赔偿造成影响。所以无论是老百姓还是行政机关,为了维护各自的利益和彼此的关系,都应当注意自己在作出决定时是否遵守了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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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袁小倍
文章类型:拆迁网站原创
审核人:冯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