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冠领律师事务所:自管公房拆迁只给几万合理吗
在我们面临房屋征收过程中,除了一些商品房、共有或一般性质的住宅会被纳入征收范围,一些直管公房、自管公房在必要时也会面临征收,但这类房屋的历史遗留问题颇多,因此在征地拆迁中,对于补偿问题有不小的争议,导致很多人流离失所的情况也很常见。
邓水香的父亲去世后,遗产由她全部继承,幸运的是,在去年自家所处的地方开展棚户区改造项目,家里的一套公房被纳入到了棚改的范围内,但是,征收方只给了几万块钱的补助,这合不合理呢?冠领律师事务所告诉你,如果你遇到这类问题会得到拆除赔偿吗?
关于拆迁只给公房承租人几万块合理吗?我们一定要知道,公房承租人是有权获得大部分的利益的。可现实中,很多地方并没有将公房承租人作为补偿对象,只给公房承租人一些所谓的搬迁补助。
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中明确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拆迁是好事,但是不能因为拆迁让公房承租人失去其唯一的住房,因此,在征地拆迁中
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主动去维护自己的权益,询问专业人员。
冠领律师事务所就此问题的解答,你听懂了吗?当然,如果有相关房屋拆除或者是面临拆除的问题,可以向冠领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
以上是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为大家整理的“自管公房拆迁只给几万合理吗?”一文,希望能够帮助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团队。
撰稿人:吴晓慧
审稿人:冯昱
文章类型:网站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