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云南拆迁律师:为什么食用菌种植大棚被强拆确是合法的
偷建食用菌种植大棚被责令停止建设后依旧不停工,法院确认自规局强拆合法。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傅鹏(化名)是云南某地的村民,在外务工几年后傅鹏回到家乡决定从事食用菌种植。在没有取得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傅鹏在宅基地上盖了一个砖制大棚。
还没等封顶,就被日常巡查的自规局工作人员发现了。由于傅鹏没有取得规划许可证,自规局于2021年7月11日作出《责令停止建设决定书》并送达给傅鹏。该决定书要求傅鹏配合进行调查并停止建设,但傅鹏没有理会,依旧我行我素继续进行建设。2021年9月29日,自规局对傅鹏用来从事食用菌种植的大棚采取强制拆除措施。傅鹏认为自规局此举侵犯了他的合法权益,于是诉至法院。
冠领说法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1、自规局作出的责令停止建设决定书是否合法;2、自规局组织人员拆除傅鹏的食用菌种植大棚是否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本案中,自规局在傅鹏食用菌种植大棚建至一半后,发现其未取得规划许可证,于2021年7月11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作出《责令停止建设决定书》并送达给傅鹏。傅鹏收到该决定书后未配合自规局调查,并继续建设,自规局随后于2021年9月29日对傅鹏继续建设的部分违建采取强制拆除措施。因此,应确认自规局作出《责令停止建设决定书》及采取强制拆除措施的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对傅鹏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最终,法院驳回了傅鹏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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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秦佳
审稿人:冯昱
稿件类型:网站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