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权强制拆除-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拆迁对于一些人来说是好事,可以拿到一大笔拆迁款或者搬离农村的平房住进楼房。但对于一些人来说,被拆迁的房屋可能是世代居住的祖宅、世代经营的小店,亲人和朋友就在身边的家,房屋的主人对这片土地和这座建筑有着深厚的感情。尤其在我们农耕文明悠久的华夏大地上,安土重迁像是我们的基因,家乡对于我们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而拆迁就是要让人们离开熟悉的地方,去新的地方重新生活。还有一些人为了得到更多的拆迁款而与相关部门多次进行协商,往往难以达成协议。因此,拆迁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拆迁的进度可能很慢,但是有关部门必须按时完成拆迁的任务,如果真的遇到了无法与被拆迁人达成一致的情况,有关部门有权力进行强制拆除吗?
我们会不时地听到某人的房屋被强拆的新闻,有关部门强拆是合法的吗?回答此问题前需要明确一些事实,被强拆的属于合法建筑还是违法建筑、实施强拆的主体是谁、实施强拆前是否已经履行相关法律程序等等。本文主要关注前两个问题。依照法律规定,有些机关享有强制拆除权,这些机关在履行法定程序后有权进行强拆,那么此时,强拆行为是合法的。但是,若是没有强制拆除权的机关进行了强拆,即使被强制拆除的是违法建筑,该强拆行为也是违法的,实施该行为的机关需要赔偿。
针对不同的建筑,有强制拆除权的机关是不同的。
针对合法建筑因征收等原因而需要进行强制拆除,只有人民法院有权强制拆除。
对于违法建筑,行政机关公告后,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那么行政机关就可以强制拆除。违法建筑,法律没有明确定义违法建筑的概念,也没有在一部法律中对其集中规定,但是根据散见于几部法律中的对于违法建筑的规定,我们可以总结出,认定违法建筑主要依靠两个要件,一是实质要件:危害公共利益。法律的规定是无法穷尽社会现象的,当一个建筑危害公共利益时,行政机关衡量该建筑所有人的私权与对公共利益的危害程度后,有权自由裁量,将其认定为合法建筑或者违法建筑。二是形式要件:该建筑没有取得其应当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相关规划、建设许可。例如,违反城乡规划的建筑。《城乡规划法》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笔者曾经在自己居住的村子里见证过违法建筑拆除前后的样子。村里的一条大路变得很宽,原来,路两边的村民没有按照宅基地证书上划定的范围建设房屋,超出宅基地的范围将房子建到村庄的街道上了,因此超出的部分被拆除了。此外,违法建筑的类型多样,《环境保护法》《防洪法》有《水污染防治法》《铁路法》《文物保护法》中都有规定。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只要严守不危害公共利益和取得相关证书,所建的建筑基本就不会被认定为违法建筑。
因此,总的来说,拥有强制拆除权的是人民法院和行政机关,具体到不同的建筑时,拥有强制拆除权的机关又有一些差异。法律严格限制强制拆除的适用,只有人民法院和行政机关可以根据法律的具体规定进行强制拆除。如果我们在生活中遇到了类似的情况,可以对比法律规定看看自己将被拆除的建筑属于哪种类型,拆除机关有没有法律规定的强制拆除职权,也可以向组织强拆的机关对于这两个问题提出疑问,因为我们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由此可以基本判断强制拆除的合法性,并寻求下一步的法律救济。
撰稿人:郝鸿岳
审稿人:董振杰
稿件类型:原创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