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冠领律师事务所:山西某消毒设备厂子被拆迁为何没有补偿款
消毒设备厂子被拆迁,为何停产停业损失、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款均要不到?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为治理城市污染、改善居民生活环境,2019年山西某地发布征收公告,机械厂和消毒设备厂子均被划入征收范围。
2021年3月9日,街道办与机械厂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货币补偿金额合计5950万元,很快该协议就履行完毕。不过,消毒设备厂子一直没有收到街道办让其签《补偿安置协议》的消息。
于是,消毒设备厂子找到街道办询问补偿事宜。街道办称,不是不街道办不愿与他们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而是消毒设备厂子一直要求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款,但该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记载的权利人登记的是机械厂,消毒设备厂子无权要求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款。
消毒设备厂子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街道办补偿停产停业损失355万元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款657万元,共计1012万元。
冠领说法
第一,机械厂是三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记载的权利人,消毒设备厂子不是案涉土地的权利人。机械厂已经将《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补偿款全部领取完毕,故消毒设备厂子提出的案涉协议相关财产均为机械厂所有,消毒设备厂子无权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因案涉协议系机械厂与行政机关签订的,且机械厂已经领取了协议项目的全部补偿款,消毒设备厂子并非地上物的实际经营主体,无权就停产停业损失主张相应权利。
综上,法院判决驳回消毒设备厂子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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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秦佳
审稿人:冯昱
稿件类型:网站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