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拆迁律师:湖南某牛养殖厂存在权属争议还能有拆迁补偿吗
有关部门能因牛养殖厂存在权属争议而不作拆迁补偿吗?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牛养殖厂拆迁,有关部门以牛养殖厂所有权存在争议为由不发补偿款,合法吗?
杨某是湖南某地的村民,为致富奔小康,村里组织村民学习养殖技术。后共有28户村民在村里的空地中兴建了养殖厂。
2021年4月,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发现在自然保护区内有28家违建的牛养殖厂。为保护环境,有关部门决定进行拆除,在拆除前制作了《补偿汇总表》,其中载明:杨某牛棚补偿金额12万元;存栏180只牛,补偿金额2万元。补偿金额合计14万元。
不过,杨某只拿到了180头牛的补偿款2万元,牛棚的损失迟迟没有到账。经杨某询问,有关部门称牛棚的所有权是集体所有还是私人所有还没有厘清,因此牛棚补偿暂时不能发放。杨某等了很久,牛养殖厂补偿费还是没有下文,于是他向法院提起诉讼。
冠领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查明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本案中,有关部门应按照《补偿汇总表》的约定完全履行补偿职责,但其以案涉牛棚存在权属争议为由,未对杨某的支付申请作出全部处理,属于未完全履行职责,故其应当履行进一步调查核实职责以确定有关补偿款补偿对象。
综上,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判决:有关部门于本判决生效后六十日内对杨某的支付补偿款申请继续履行核实职责并依法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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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秦佳
审稿人:冯昱
稿件类型:网站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