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冠领律师事务所:鱼苗养殖场拆迁被称违建了怎么办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2-02-21 17:47:06    

  辛苦经营多年的鱼苗养殖场突然迎来拆迁,土管单位却称养殖场为违规建设,这样的做法合理吗?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内容。

深圳冠领律师事务所:鱼苗养殖场拆迁被称违建了怎么办

  浙江鱼苗养殖场拆迁案件:

  张海霞(化名)是浙江某地的村民,2007年,她在村里承包了一处5亩的集体土地用于经营鱼苗养殖场,经营多年来,收益还算可观。

  2018年,当地因城乡一体化建设展开了征地拆迁项目,将张海霞家的鱼苗养殖场划入了拆迁范围,然而因拆迁补偿一直没能协商一致,张海霞便始终没有签署《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本以为拆迁方会继续与其协商补偿问题,并进一步提高补偿的张海霞没想到,拆迁方没有再来,相关土地管理单位却来了,并向其作出了《非法占地处罚通知书》,认为其建设鱼苗养殖场未经批准,属于非法占用土地,并责令其恢复土地原状。

  这下让张海霞震惊不已,那么在这起鱼苗养殖场拆迁纠纷当中,土地管理单位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呢?

  律师认为:

  在这起鱼苗养殖场拆迁纠纷当中,土地管理单位这样的做法显然是想要通过拆违代替拆迁,规避补偿,这是不对的。首先,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集体经济组织或成员可以利用集体土地进行渔业养殖、畜牧业养殖、种植农作物、经济作物等。且我国《畜牧法》也规定,基本农田以外的集体土地,符合规划和条件的,可以用于养殖场的建设,且可以按照农业用地管理。

  因此,养殖场并非一定要建设在建设用地上,也就不一定要经过建设审批。

  以上就是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给大家整理的深圳冠领律师事务所:鱼苗养殖场拆迁被称违建了怎么办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

  撰稿人:赵静

  审稿人:冯昱

  稿件类型:网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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