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辽宁拆迁律师:补偿款提存后可以强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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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某是辽宁某地的居民,2019年,他的房屋被划入征收范围。2019年2月20日,征收部门作出《征收补偿安置初步意见》,对姚某所有的宅基地作出如下补偿方案:(一)如选择货币补偿,补偿金额合计861088元;(二)如选择产权调换安置房,安置为高层住宅,核算认定的有证房屋面积可享受产权调换,调换价格5210元/㎡,同时按产权调换面积的20%给予改善面积。此款项在货币补偿总价款中扣除。
2019年2月26日,姚某在送达该《征收补偿安置初步意见》的送达回执上签字。2019年3月11日,征收部门作出《征收补偿安置最终意见》,对姚某所有的宅基地作出如下补偿方案:(一)如选择货币补偿,补偿金额合计700463元;(二)如选择产权调换安置房,安置为高层住宅,核算认定的有证房屋面积可享受产权调换,调换价格5210元/㎡,同时按产权调换面积的20%给予改善面积。此款项在货币补偿总价款中扣除。2019年3月28日,姚某在送达该《征收补偿安置最终意见》的送达回执上签字。
由于最终意见比初步意见的的补偿款少了很多,姚某不同意签署《征收补偿安置最终意见》,征收工作一时陷入僵局。
2019年6月20日,当地城市更新局强拆了姚某的房屋,并将700463的补偿款提存在某银行。姚某不服,诉至法院。
律师说法
本案的焦点是被诉拆除行为是否合法。本案中,姚某所有的房屋在征收范围内,虽然征收部门对姚某作出了征收补偿安置最终意见,并将补偿款提存,但被告在法定期限未届满,对姚某的征收补偿安置最终意见未生效的情况下,对姚某所有的房屋进行了拆除,程序不正当。鉴于涉案房屋已灭失,故应认定被告的拆除行为违法。对姚某的主张,本院予以支持。
最终,法院确认被告城市更新局于2019年6月26日对姚某房屋实施的拆除行为违法。以上就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给大家整理的“北京冠领律所辽宁拆迁律师:补偿款提存后可以强拆吗”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团队!
撰稿人:秦佳
审稿人:冯昱
稿件类型:网站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