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征地补偿律师: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分配的对象有哪些
在征地拆迁中,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时常见的事情。一般情况下,土地被征收就意味着补偿,但还是有很多人不清楚,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分配的对象有哪些?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 这个问题的相关答案。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分配的对象有哪些?
(1)、实行统一安置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归该集体经济组织。放弃统一安置,实行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被征地农民;实行平均分配,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
(2)、已经实行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土地股份合作制组织的全体股东。
(3)、农村土地没有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仍然实行统一经营的,其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全体成员。
(4)、征收、征用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其他方式承包的果园等土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
(5)、征收、征用集体经济组织的机动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增人口。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冠领律师提醒大家:农村土地征地补偿的分配对象分为几种情况,根据不同的情况来进行分配补偿,有一定的计算标准。如果您遇到相关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
撰稿人:杜智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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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冯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