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行政诉讼律师回答行政强拆的步骤是什么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2-01-13 14:33:19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于行政强拆行为也是一样的,那么,法律规定对于行政强拆步骤是什么呢?

北京冠领律所行政诉讼律师回答行政强拆的步骤是什么

  行政机关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物必经程序:

  1、调查取证阶段(案件调查及现场勘察记录、调查询问笔录等)

  2、立案告知阶段(立案审批表、限期拆除告知书)

  3、审核决定阶段(处理审批表、限期拆除决定书)

  4、强制执行阶段(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强制执行决定书、强制拆除公告)

  在行政强拆中,需要注意的是:

  1、其中《限期拆除决定书》、《强制执行决定书》为说理式文书,连同《限期拆除告知书》、《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须按照《民事诉讼法》送达要求给当事人,当事人若不在现场或拒绝接收,可在违建现场张贴除《强制执行决定书》以外的有关文书。

  2、部分法律文书时限:其中《限期拆除告知书》、《限期拆除决定书》、《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等文书之间开具时间视违法建筑物的面积、社会影响程度等情况合理而定。《强制执行决定书》必须给当事人留足最长三个月的诉讼期限。《强制拆除公告》可以与《强制执行决定书》一并发放,或者在《强制执行决定书》期满前发放。

  3、有关现场核查的问题:应在分别开具《限期拆除告知书》、《限期拆除决定书》、《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后按合理期限内对当事人是否自拆情况进行核查,填写《核查情况登记表》。对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程序,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下称行政强制法)作了严格规定,即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如果遇到更多拆迁相关问题请及时咨询我们。

  撰稿人:杜智君

  审稿人:马佳斌

  文章类型:普法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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