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拆除违法建筑,县级以上国土主管单位才是权利主体-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2-01-12 11:58:10    

  在实践中,很多农村居民因不了解相关程序,建房时通常向村委会申请一下便直接建房,殊不知这样有可能涉嫌违建,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内容。

查处拆除违法建筑,县级以上国土主管单位才是权利主体

  农村自留地房屋强拆案例:

  林坤(文中人物均为化名)是仁贾村的一个普通农民,2013年,因村里宅基地用地紧张,林坤向当地村委会申请同意,在自留地上建设了简易房进行生产和生活。

  而几年后的2020年,当地乡政府却在执法巡查时将林坤的简易房认定为了危房,向其下发了《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要求其在7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土地原状,否则将强制拆除。

  林坤不明白,自己明明是向村委会申请后获得同意才在自留地上建设了简易房,怎么就成立违法建筑需要拆除了呢?于是为了维护合法权益,林坤向当地县政府提起了行政复议。

  那么村委会的同意有法律效力吗?乡政府做出的《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合法吗?

  县政府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申请建房除获得用地审批的,还应当向当地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并获得规划审批。

  但即便当事人未经批准建设房屋,也应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者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进行处罚,被申请人作为乡政府,无权作出该行政处罚。因此,该《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属于违法,应当被依法撤销。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给大家整理的查处拆除违法建筑,县级以上国土主管单位才是权利主体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

  撰稿人:赵静

  审稿人:冯昱

  稿件类型:网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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