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领律师说法:亡母公房拆迁能否获得拆迁补偿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5-04-28 09:11:28    

  腊月的河南焦作,寒风裹着雪,将青石板路浸得发亮。孙女士站在自家门槛前,看着拆迁队的红色横幅在巷口招展,心里泛起一阵酸涩。那么,亡母公房拆迁,能否获得拆迁补偿?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冠领律师说法:亡母公房拆迁能否获得拆迁补偿

  这座房是孙女士的母亲留下的,院角那株腊梅开得正盛,暗香浮动,恍惚间让她想起儿时在院里玩耍的光景。自母亲离世后,这间承载着无数回忆的房子,成了她唯一的情感寄托。

  2024年9月,征收方工作人员突然找上门,告知这片区域因危旧房改造要被征收。孙女士还没从悲痛中缓过神,就听到对方冷冰冰地说:“不过,这房子你没有补偿。”孙女士瞬间愣住,声音发颤地反驳:“这是我母亲留下的房子,我可是唯一继承人啊!”

  但征收方根本不听她的解释,留下一句“你又不是产权人,别瞎掺和”就转身离开。此后,孙女士多次试图沟通,却都被拒之门外。

  更让她绝望的是,同年12月,她突然收到房屋限期拆除决定,要求她尽快搬离。还没等她反应过来,当天深夜征收方组织工作人员强行拆除了房屋。面对这样的遭遇,相信很多人都会产生疑问,如果遇到类似情况,普通人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带着这些疑问,我们翻看法条。根据《民法典》规定,孙女士作为孙母的唯一法定继承人,依法享有对母亲遗产的继承权,其中就包括案涉房屋。虽然房屋尚未过户,但这并不影响孙女士对房屋权益的主张,她与房屋征收项目存在直接利害关系。

  而在房屋征收程序方面,《行政强制法》明确要求,行政机关实施强制拆除前,必须履行催告义务,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并遵循法定程序。本案中,征收方既未告知孙女士相关权利,也未依法履行程序,就强行拆除房屋,这显然属于违法行政行为。

  孙女士完全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征收方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并要求其对造成的财产损失进行赔偿。同时,在面对类似情况时,当事人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房屋产权证明、征收通知、强拆现场照片或视频等,以便在维权过程中占据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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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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