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故事】企业改建厂房被认定违建责令拆除,冠领律师助其撤销拆除决定排除“隐患”
2014年,受湖南长沙某村招商引资政策吸引,孙鹏(化名)将自己的速运公司迁至当地,租下了两处厂房。2018年,在获得地块使用权人明确同意后,孙鹏对厂房进行了必要的加固和改建。
此后几年,速运公司稳步发展,经多次续租,租赁期限续签至2024年6月。然而,2023年8月,当地城管局却以速运公司违建为由,先后向速运公司作出《限期拆除告知书》及《限期拆除决定》。
临近租赁到期,却遭此风波,孙鹏十分发愁。当初因政策扶持,孙鹏的办厂之路很顺畅,也因此忽视了办理规划审批手续。他赶紧询问了同期入驻的十几家企业,想寻求补救之策,却惊讶地发现,虽然大家都进行了类似改建,但收到《限期拆除决定》的却只有包括他在内的四家企业。
这种明显的区别对待让孙鹏既困惑又愤怒,为避免重大损失,他决定向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寻求专业帮助。冠领律师曹焱、实习律师王鹏举接受律所指派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结合法律规定和具体案情,敏锐发现了城管局在作出案涉《限期拆除决定》时存在严重程序违法。据此,冠领律师迅速收集证据,代理速运公司提起行政诉讼,主张撤销案涉《限期拆除决定》。
经过审理,法院作出判决,确认城管局作出涉案《限期拆除决定》违法。拿到判决书时,孙鹏还感到欣慰,但是,冠领律师却拿着判决眉头紧锁,孙鹏很是疑惑:“虽然没有撤销文件,但确认违法也不错,难道有什么不妥吗?”
冠领律师立即指出其中的隐患——原来,一审法院虽确认了城管局的违法行为,但依据的却是城管局作出涉案《限期拆除决定》超过法定办案期限,系程序轻微违法,判决书中也多处表示城管局的认定并无不当。这意味着“违建”的标签依然存在,仍可能引发新的纠纷。听了律师的分析,孙鹏大吃一惊,立即委托冠领律师代理上诉。
在二审中,冠领律师结合证据,直指问题核心,强调城管局仅凭规划部门的内部认定就断定建筑“无法采取改正措施”,却未能提供主要证据予以证明。也就是说,在此基础上作出的《限期拆除决定》,存在基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
而速运公司虽存在手续不全的情况,但其系当地招商引资引入,改建房屋事先已经过有关部门的同意。案涉厂房也并没有违反详细规划中的强制性规定,不属于非拆不可的情形,从客观发展经济、减少损失的角度,可以通过补办手续、缴纳罚款等形式进行事后补救,并不属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情形。
此外,城管局在2023年8月就开始调查,却直到同年12月才立案,且立案后未进行任何补充调查,径直作出案涉《限期拆除决定》,存在规避办案期限的情况,已构成重大程序违法。一审认定属程序轻微违法不当,应予纠正。
在冠领律师精准的分析论证下,二审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及城管局作出的《限期拆除决定》。
同时,二审法院也强调了本案涉及政策、历史因素,有关单位和部门应本着实质化解行政争议、保护营商环境、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慎重、稳妥、积极推进案涉问题的解决。
这场诉讼的胜利来之不易。冠领律师没有止步于“表面”胜利,而是以专业的眼光深入剖析,为委托人争取到了终审胜诉,避免隐藏风险。本案也提醒广大企业,在商业经营中既要把握发展机遇,也要重视法律风险的防范,不要忽视必要的手续与流程,为企业发展埋下隐患。
撰稿人:李姗珊
审稿人:段光平
稿件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