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故事】是谁拆了她的大棚?冠领律师破局“强拆疑云”,助委托人成功维权
黄女士是山东临沂某村村民,一直在村里过着朴素而宁静的生活。多年前,她在家附近的土地上搭建了一处钢结构大棚,本想着依靠它发展种植业,增加家庭收入。可没想到,该大棚却引发一场变故,打破了这份宁静。
2023年5月,黄女士看到自家大棚上张贴的《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心中满是困惑。该通知要求她3日内自行拆除大棚,否则将强制清理。黄女士认为自己的大棚建在村集体土地上,多年来用于种植经营,从未被认定为违建,不应拆除。她试图向村委会申诉,却被告知“必须配合政策”。三个月后,一群身穿制服的执法人员突然到来,不一会儿,伴随着机械轰鸣声,黄女士辛苦搭建的大棚化为废墟。
“我连一份正式的文件都没收到,凭什么拆我的大棚?”面对满目疮痍,黄女士决定讨个说法。当她找到当地有关部门时,对方却称“拆除大棚是村委会的行为,与我们无关”。黄女士无奈之下求助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所指派了律师许美卿、董鑫蕊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了解案情后,查看了《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分析认为,该通知书未载明违建认定依据,送达方式仅为“张贴”,且强拆前未履行调查、听证等法定程序,程序严重违法。若要以此提起诉讼,必须先确定被告,可此案最大的难点是黄女士不确定具体是谁强拆了房屋。
虽然《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有某行政部门的盖章,但据冠领律师调查,该部门并不负责拆除。律师又查阅了我国《城乡规划法》和临沂市《关于加强全市违法建设查控工作的实施意见》,最终明确有关部门是黄女士所在村庄“落实违法建设的巡查、发现、报告、管控和有关依法拆除工作”的责任主体。另外,根据律师收集的强拆现场照片,可以看出身着制式服装的工作人员为有关部门员工。以上证据将成为揭穿有关部门“村委会自治”谎言的关键。律师随后代理黄女士提起诉讼。
庭审中,不出所料,有关部门辩称,并未实施强拆行为,不是本案适格被告,案涉大棚为违法建筑,村委会进行清除合法合规。
冠领律师掷地有声地反驳道,根据《城乡规划法》,违建认定与拆除职权专属县级以上规划部门,村委会无权执法,且根据临沂当地政策规定和现场照片,足以推定强拆行为由有关部门实施。律师再以有关部门未依法调查、未保障陈述申辩权、未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大程序漏洞直接否定了强拆合法性。
虽然有关部门又以“照片经过编辑”“他们在现场仅为维持秩序”等理由抗辩。冠领律师对此直指案件核心——依法行政不能仅靠口头辩解,而需证据支撑。
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据职权法定原则,推定有关部门为强拆主体;有关部门未举证证明程序合法性,需承担败诉后果。2024年4月,法院作出判决:确认有关部门强制拆除黄女士大棚的行为违法。
无论是合法建筑还是违法建筑,有关部门在拆除时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以“效率”之名践踏程序,本质是对法治的破坏。本案中,冠领律师以专业筑盾,以细节破局,立足程序正义,成功捍卫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撰稿人:郭滢
审稿人:段光平
文章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