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领说法:棚改强制拆除变“帮拆”,被征收人该如何维权
“哗啦”一声,院墙倒塌的巨响划破夜空,韩先生从美梦中惊醒,心猛地一紧。冲出门,眼前一片混乱,自家的院子被拆得面目全非。那么,棚改强制拆除变“帮拆”,被征收人该如何维权?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韩先生的家世代扎根河南焦作某地,家中房屋虽历经岁月洗礼,略显陈旧,却满溢着温馨。房子后方,有个小菜园,那是韩先生与妻子闲暇时的“小天地”。夫妇俩在此播撒种子,悉心照料,看着蔬菜茁壮成长,简单的日子里满是幸福滋味。
2024年7月,“棚户区改造项目”启动,韩先生的家被纳入改造范围,可自始至终,有关部门从未与韩先生达成补偿协议,法定程序更是丝毫未履行。韩先生深知自身权益需捍卫,多次主动前往有关部门,诚恳希望就补偿问题展开协商,保障自己与家人的合法权益。但他的满腔热忱,换来的只有敷衍回应,诉求被无情搁置。
次月,一群陌生人突然闯入,疯狂拆除韩先生家的院墙,现场尘土漫天,砖石散落一地。韩先生的妻子试图阻拦,却被几个大汉粗暴拉扯,拼命挣扎仍被强行拖进面包车。韩先生见状,怒不可遏,冲上前大声呵斥:“你们凭什么拆我的家?这是违法的!”可那些人充耳不闻,依旧肆意妄为。韩先生慌乱中想掏出手机报警,却惊觉周围监控摄像头早已被破坏。
强拆过后,韩先生满心绝望与愤怒。他实在无法理解,有关部门为何能在毫无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悍然强拆他的家。更令他气愤的是,事后有关部门竟辩称,这是村委会依据村民自治实施的“帮拆”行为,属民事纠纷,与他们无关。“这简直是颠倒黑白!”韩先生怒火中烧,决心为自己讨回公道。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就补偿方式、金额、期限等诸多事项订立补偿协议。但在本案中,有关部门未与韩先生达成任何补偿协议,也未作出补偿决定,便直接强制拆除其房屋,严重违背了“先补偿、后搬迁”的基本原则,其行为于法无据,韩先生可通过诉讼途径,合理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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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