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协议未签却被施工,房屋拆迁补偿该怎么争取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5-03-18 09:23:10    

  “这简直是胡闹!”祁先生一拳砸在桌上,桌上的茶盏剧烈晃动。望着窗外那片被施工破坏的土地,他的愤怒如汹涌的潮水。那么,协议未签却被施工,拆迁补偿该怎么争取?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补偿协议未签却被施工,房屋拆迁补偿该怎么争取

  安徽淮北的祁先生本以为高速公路穿过村子,是件造福乡里的大好事,没承想,这却成了自己的糟心事。由于补偿标准过低,祁先生一直未与相关方签订任何补偿协议。可让他意想不到的是,在自己还未交出土地,征收手续远未完成的情况下,有关部门竟批准了项目开工建设。一时间,施工现场机器轰鸣,尘土漫天,大型机械往来穿梭,也搅乱了祁先生的心。

  于是,祁先生下定决心,向有关部门的上级部门提起了行政复议。他想着,复议机关肯定会为他主持公道,纠正这种不合理的行为。然而,复议机关的一纸《驳回请求撤销交通局行政许可决定书》,如同一盆冷水,浇灭了他心中的希望。他站在原地,望着依旧忙碌的施工现场,满心迷茫,不知该何去何从。

  《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当农民朋友们遭遇征地补偿不合理等问题时,千万不要惊慌失措。法律赋予了我们有效的救济手段,行政复议和诉讼便是其中有力的武器。重要的是,大家要了解并善于运用这些手段,始终坚信法律的公正与权威。以本案中的祁先生为例,面对不合理的拆迁补偿情况,他完全可以通过诉讼途径,向法院阐述事实、主张权利,以此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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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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