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故事】被拆迁人知情权如何保障?律师帮老人确认有关部门逾期回复违法
2023年5月,新疆哈密市某小区,退休职工李高杰(化名)正坐在窗边,眉头紧锁。他手里的文件袋装满了关于自家房屋拆迁的各种材料。自从得知自己的房子将被纳入征收项目却无文件后,李高杰便开始了漫长的维权之路。然而,尽管多次和有关部门沟通,却始终未得到任何有用的回应。
“老伴啊,这事儿不能就这么算了。”李高杰的妻子在一旁说道,“我们得找个专业的律师帮帮忙。”
经过多方打听,李高杰最终找到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所指派夏奕露律师代理此案。律师详细了解案情后,决定从政府信息公开入手,为李高杰争取合法权益。李高杰非常同意这个方案,他念念有词:“没错没错,俗话说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
2023年5月,律师指导李高杰向有关部门提交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请求公开包括土地现状调查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在内的九项信息。一个月过去,有关部门仍未给予任何答复。
李高杰已经七十多岁了,不懂法律,眼看事态不像预期那样发展,他赶快着急地给律师打电话:“有关部门还是没有回复我,这可怎么办?”
“别担心,这种情况我们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冠领律师安慰他,解释说道,“我会准备一份详细的起诉状,咱们一起到法院去讨个说法。”
于是,有律师代为收集证据、撰写起诉状,李高杰于2023年7月正式提起行政诉讼。就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有关部门突然作出了《关于李高杰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回复》,声称李高杰申请的信息属于负责实际拆迁的公司商业秘密,无法公开。
房屋被征收,和自己利益息息相关的信息,竟然属于商业机密?李高杰迷茫之时,冠领律师已经审查回复,心下有了判断。这只是有关部门的托词,诉讼依然继续,务必要求确认其行为违法,为日后维权打下基础。
法庭上,冠领律师指出有关部门逾期回复的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应在收到申请后的2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有关部门显然超出了这个时限,构成了行政不作为。”
同时,针对有关部门提出的“涉及商业秘密”的理由,律师有力反驳:“即便如此,根据条例第十五条,如果第三方不同意公开且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行政机关才不予公开。但有关部门并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第三人——即公司——不同意公开的理由是合理的。”
法院支持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确认有关部门逾期答复的行为违法。
对于李高杰而言,这场官司的意义远不止一次胜利。“感谢冠领律所的帮助,让我明白法律一直在保护我们。”李高杰感慨道。接下来,李高杰将在律师的帮助下持续维权。
撰稿人:陈娅
审稿人:段光平
稿件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