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领律所说法:真房主未签安置约,代签拆迁补偿协议有效吗
“我这是做了什么呀……”崔母坐在院子里,手中紧紧攥着那份刚签好的拆迁安置协议。看着协议上假冒儿子的签名,她的手微微颤抖。那么,真房主未签安置约,代签拆迁补偿协议有效吗?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在江西萍乡的老街区,房屋鳞次栉比,斑驳的墙壁和青石板路静静诉说着往昔。崔先生家的两层老式砖房,虽外表陈旧,却满是他童年的回忆与家的温度。屋顶瓦片在日光下微闪,屋檐下褪色的红灯笼,还留着过年的痕迹。崔先生常年在外打工,家中只剩孀居的母亲独自生活。2024年7月,随着城市发展,当地启动棚改项目,他家房子被纳入征收范围。
一天,崔先生正在外地工地忙碌,突然接到母亲的电话,母亲声音慌张,只说家里房子有事,让他赶紧回来。崔先生心头一紧,匆匆向工头请假,踏上归程。一路上,他满心担忧,是母亲身体不适,还是房子出了大问题?
等他回到熟悉的院子,却感觉一切都不一样了。母亲见到他,神色复杂,满是愧疚与无奈。在崔先生的追问下,母亲才道出实情。原来,拆迁人员上门协商安置补偿协议,母亲竟持假冒他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承诺书,以他的名义签了协议。事后和邻居一聊,才发现补偿少得可怜,自己被“套路”了。
冷静过后,崔先生找到征收方提出异议:“我没给母亲授权,这份协议不是我的真实意愿,损害了我的权益,我希望重新签订。”但征收方以协议已签、具有法律效力为由拒绝。
《民法典》规定,行为人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仍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崔母假冒签名代签协议,属于无权代理,崔先生不追认,协议对他无效。而且,征收补偿协议应在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之间签订,崔先生作为被征收人未签协议,代签不符合规定。建议崔先生收集房屋产权证明、未出具授权委托书及承诺书的证据,比如笔迹鉴定、与征收方沟通的记录等,整理好后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协议无效,以保障自己在房屋征收中获得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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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