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故事】征收方决定征收后又反悔,冠领律师代理助委托人两审两胜
张明(化名)是内蒙古通辽人,他在当地有一间小厂房。2013年6月,为实施旧城区改建,区行政机关发布了一则《征收公告》,张明厂房所在的区域被纳入了征收范围。
收到通知后,张明纵有不舍,但表现得也较为配合,按照区行政机关的指示搬离了厂房。可左等右等,一晃近十年过去,张明发现自家的厂房不仅没有被征收,当初说好的安置补偿也杳无音讯。2021年,张明终于按捺不住内心的疑惑与不满,多次奔波于各级征收部门之间,寻求一个合理的解释,最终等来的却是区行政机关决定不再征收张明厂房的通知。
听闻这一消息,张明无论如何都不能接受。回想起那些年,为了配合征收,他做了多少准备工作,而且厂房每年的租金高达30万元,现在却因这一突如其来的变卦,导致了巨额的停产停业等经济损失。于是2022年,张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区行政机关作出的《停止征收公告》。法院审理后支持了张明的意见,判决撤销上述公告,并责令区行政机关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谁料,区行政机关似乎并没有放在心上,2023年11月,他们虽然重新作出了一份《停止征收公告》,但内容和之前的那份相差无几,张明感到气愤又无奈。不甘于此,这一次张明找到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所经过研判,委派滑若云律师、冯昱律师代理此案。
接手案件后,冠领律师立即全面分析研判了案情,他们认为区行政机关明显怠于履行征收安置补偿职责,进而给张明造成了严重损失。随后律师据此整理了代理意见,于2024年2月向当地法院提起了诉讼。
案件很快开庭审理,区行政机关在庭上辩称,本次征收是由某房产公司负责支付征收费用,但如今该房产公司遭遇资金链断裂,已经无法继续支付相关费用以及建设回迁房屋,那么继续征收将会严重损害国家利益,使得被征收户利益也无法得到保障,因此他们经过仔细衡量后决定不再继续征收。
对此,冠领律师首先展示了大量证据,包括房屋所有权证、评估通知、停止住用通知、厂房营业销售合同等文件,以证明张明就征收问题已经做了大量前期准备工作。
律师指出,区行政机关如今反悔并拒绝履行安置补偿职责,严重侵害了张明的合法权益,区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履行征收补偿职责。另外,张明在第一次提起诉讼时,法院判决区行政机关应当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但区行政机关之后又重复作出了与原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内容,显然违反了《行政诉讼法》第71条的规定。
2024年7月,一审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撤销区行政机关作出的《停止征收通知》;责令区行政机关于本判决生效后6个月内对张明的厂房履行征收补偿职责。
一审胜诉后,区行政机关不服提起上诉,于是冠领律师代理张明再次应诉。最终2024年12月,法院判决维持原判,至此本案顺利告一段落。在房屋征收过程中,行政机关应遵循法定程序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如果被征收人遇到“征收方反悔决定不拆了”等类似不公平的待遇,不要妥协退让,欢迎致电冠领律所,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撰稿人:陈雨欣
审稿人:董振杰
稿件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