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故事】征收部门径直强拆交过罚款的房屋,冠领律师代理温州男子起诉确认强拆违法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5-01-02 10:09:04    

  刘皓宇(化名)是浙江温州某地居民。当地景色秀美、空气清新,旅游资源丰富,他对那里的居住环境非常满意。2005年的一天,刘皓宇在网上偶然发现一处三层小楼即将被法院拍卖。那栋小楼位置优越,离他家不远,他随即萌发了一个念头:买下这栋房子,将来给女儿用。心动不如行动,之后他迅速采取行动,和妻子商议、筹集资金,最终成功竞拍购入。

  然而,18年过去,转眼到了2024年。刘皓宇的女儿已经长大成人,正当他准备将房子交给她时,却意外收到了镇政府送来的违法建筑认定书。这突如其来的消息让他感到困惑,他不明白,自己合法购买的房子怎么就成了违法建筑。

  经过一番沟通,刘皓宇得知:这栋房子的原主人在1992年因违建被处罚过。镇政府的工作人员说,即使交过罚款,也不能改变这栋房子是违法建筑的性质。一周后,在没有进一步沟通的情况下,镇政府组织了大量人员,强行拆除了这栋房子。

  刘皓宇感到无助,但他并没有放弃。他持有2005年法院的民事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合同、不动产登记证书等文件,坚定地认为房屋是合法房屋、自己是合法的所有权人。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刘皓宇找到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所指派了经验丰富的丁焕杰律师代理本案。

  冠领律师接案后,向有关部门申请了信息公开。通过答复函,冠领律师查到了当地有征收项目,案涉房屋已被纳入征收范围。刘皓宇了解情况后,认为相关部门有“以拆违代征收”之嫌。随后,在丁律师的帮助下,刘皓宇提起了诉讼。

  在法庭上,镇政府辩称涉案房屋没有办理任何合法的审批手续,属于依法应该予以拆除的违法建筑,他们的行为是合法且正确的。

  冠领律师从程序正当的角度,提出了有力的反驳。他指出,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决定后,如果当事人不履行义务,应当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并给予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只有在当事人逾期不履行且无正当理由时,行政机关才能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并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如果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才能依法强制拆除。本案中,镇政府在未作出行政决定、未履行催告、公告等程序的情况下,直接强制拆除了涉案房屋,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

  法院经过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确认镇政府强制拆除房屋的行为违法。判决结果一经公布,冠领律师立即通知了刘皓宇。刘皓宇对这一结果感到非常满意,不断向冠领律师表达感激之情。随后,冠领律师将继续密切关注刘皓宇的补偿案件进展,确保能够及时提供必要的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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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董振杰

  文章类型:原创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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