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领说法:拆了承租人房屋还推说“违建”,不给拆迁补偿该怎么办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4-12-16 09:17:58    

  “你们竟然强词夺理到这个份上!”女子气愤地说道。那么,拆了承租人房屋还推说“违建”,不给拆迁补偿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1.png

  在河北衡水某地,生活着饶女士。她所拥有的房屋坐落在商贸区内,屋顶是平整的水泥浇筑,上面安装着一排排整齐的太阳能板,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烁着金属的光泽。房屋的门窗均采用优质的木材打造,虽然历经风雨,但依然开合自如。

  房屋周边是熙熙攘攘的景象。各种商铺林立,人来人往,车水马龙。不远处有个大型的物流集散中心,每天都有无数的货物在这里装卸、转运,发出嘈杂的声响。多年前,她怀揣着梦想与希望,凭借着自己的努力和积蓄,在这里建起了这座房屋,并投身于商业经营之中。她每天早出晚归,精心打理着自己的生意,与周边的商户们建立了良好的关系。

  2024年3月,由于当地一个大型房屋项目的占地需求,饶女士的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随后,征收补偿方案公告发布,指定某街道办为征收实施单位。饶女士满心期待着能够得到合理的补偿,毕竟这是她多年奋斗的成果。可是,双方在补偿标准上却始终无法达成一致。

  2024年10月,饶女士来到店铺前时,只见原本矗立在那里的房屋已经变成了一片废墟,残砖断瓦散落一地。她的双腿瞬间发软,几乎站立不住,街道办却推说这属于违章建筑。

  《行政强制法》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本案中,即使假设饶女士的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街道办也没有进行公告,没有给予饶女士自行拆除的期限,更没有等待饶女士是否申请复议或诉讼的结果,就直接拆除,严重违反了该条规定。饶女士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主张对方强制拆除行为违法,要求法院判决街道办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房屋损失、屋内物品损失等。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给大家整理的“冠领说法:拆了承租人房屋还推说“违建”,不给拆迁补偿该怎么办?”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免费热线400-8787-666,联系律师后见面详细咨询!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问题联系删

  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马佳斌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