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陕西拆迁补偿律师-签署拆迁补偿协议后产生经济损失该怎么办
当补偿协议上的字迹还未干透,经济损失的问题却如迷雾般笼罩而来。那片棚户区,仿佛是被时光遗忘的角落,那么,签署拆迁补偿协议后,产生经济损失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陕西渭南某地的街道弥漫着岁月的痕迹,老旧的建筑承载着几代人的记忆,房子有着古朴的外观,青灰色的砖瓦在风雨的侵蚀下略显斑驳。这座砖木结构的住宅是老严父亲亡故后遗留下的,面积达400平方米。
2023年11月,老严的房屋被列入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范围内。在征收工作入户登记时,因老严父亲的住宅与其不在同院落内,竟被征收部门按照附属物标准进行补偿。老严皱着眉头,在屋子里来回踱步,“这怎么能行呢?父亲我留下的房子怎么就成了附属物?”他眼神中透露出不解。此时,补偿协议已签署,产生经济损失,故老严多次前往征收部门讨要说法。
《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中,老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建议其收集相关证据,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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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