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领律所说法:未给拆迁补偿就拆房,村民权益如何维护
一辆辆工程车突然开进村庄,径直朝着老姜家驶去。紧接着,便是机器的轰鸣声和房屋的倒塌声。那么,未给拆迁补偿就拆房,村民权益如何维护?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在甘肃武威某村,老姜家世世代代居住于此。他家的房子青瓦白墙屋,在阳光的照耀下,别有雅致。院子里有棵大枣树,每到秋天,红彤彤的枣子挂满枝头,就像小灯笼。
2024年4月,老姜像往常一样去田里劳作,家里只有老伴儿在。当他傍晚回到家时,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只见自家房屋配套的厕所、猪圈、车棚、停车场等附属设施已变成废墟,门前的宅基地也被征了,施工的红线与屋脚几乎是零距离,周边的土地都被占用,没有了一寸可以利用的地方。
老姜顿时火冒三丈,这可是他们生活了一辈子的家啊!怎么能说拆就拆,而且事先没有一点通知,补偿款也没落实。“这还有没有王法了!”老姜气得直跺脚。老伴儿在旁也急得直掉眼泪。冷静下来后,老姜便找到征收部门,质问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可得到的却是含糊其辞的回答,这让老姜更加坚定了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决心。
《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以书面形式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告知当事人履行义务的期限、方式、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本案中,征收部门在未进行任何书面催告的情况下就实施强制拆除,有违法律规定。建议老姜积极收集证据,包括房屋被拆前后的照片,以便在行政诉讼中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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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