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故事】村民未经审批建房被强拆,冠领律师代理起诉确认强拆违法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4-09-24 14:31:44    

  孙玉龙(化名)是广西百色某村村民,在本村原有一处宅基地及房屋。由于家中人口不断增添,为解决居住问题,2023年,孙玉龙在宅基地上又修建了几间房。2023年7月,乡政府有关工作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孙玉龙家新建住宅,便当场询问孙玉龙的家人为何不办理申请审批建住宅手续,擅自在耕地上建住宅?孙玉龙的家人因不了解事件缘由,便回复称建成以后再补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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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有关工作人员对孙玉龙的家人进行法律宣传并说明农村村民建住宅的条件和申请审批程序,指出孙玉龙未批先建住宅行为的违法性质及法律后果,并当场下达了《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因孙玉龙当时未在家,家人对发生的一切不知如何处理,就拒绝签收。随后乡政府有关工作人员将该通知书贴在木板上,并在柱墩上面写下“停”字,要求孙玉龙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待孙玉龙回家看到《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后,正准备材料进行申诉,没过几天乡行政机关竟组织人员强拆了房屋。孙玉龙认为乡行政机关此举给他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为了维护自身权益,他联系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在征拆领域办案经验丰富的王小龙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立即联系孙玉龙全面了解案情。在实地考察后,律师认为,依据现有证据,乡行政机关在实施强制拆除过程中存在严重程序瑕疵。据此,冠领律师立即起草相关材料,代理孙玉龙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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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诉讼过程中,冠领律师提出:乡行政机关在强制拆除孙玉龙违法建筑物前未告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未听取孙玉龙的陈述和申辩,未作出强制执行决定书并告知孙玉龙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侵害了孙玉龙的陈述权、申辩权、申请复议权,违反《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该强制拆除程序违法。因此,孙玉龙请求依法确认乡行政机关强制拆除原告建筑物的行政行为违法,于法有据。

  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于2024年3月作出判决:确认乡行政机关强制拆除孙玉龙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

  至此,这起案件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这一结果为孙玉龙在后续争取公正合理的补偿方面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通过这起案件,冠领律所提醒大家,建造房屋前,必须先了解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操作,若出现难以解决的法律纠纷,及时向专业人士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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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毛梦遥

  审稿人:董振杰

  稿件类型:原创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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