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山东拆迁补偿律师-拆迁补偿协议约定安置房迟迟未交付怎么办
“当初签协议的时候说得好好的,可这房子都拆了这么久了,安置房却一点动静都没有。男子无奈地叹了口气。那么,安置房迟迟未交付,拆迁补偿协议白签了吗?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黎先生原本居住在山东聊城某街,他的家是座古朴小院。2018年8月,随着城市的发展,黎先生的房屋被纳入征拆范围。想到全家人未来能住进崭新的安置房,黎先生选择积极地配合征收工作。在签订协议的时候,对方信誓旦旦地保证,安置房将在两年内交付,并且会提供完善的配套设施。
彼时,黎先生心中虽有一丝惆怅,但更多的是期待。怀着对未来的憧憬,黎先生开始租房生活。然而,时间一天天过去,安置房却没有任何动静。黎先生多次找到拆迁办询问情况,对方的答复总是含糊不清。“再等等吧,工程有些延误,很快就会好的。”黎先生的心情变得越来越焦虑,回忆曾经的家,他的心中充满失落。
《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中,有关部门未在规定时间内交付安置房,给黎先生的生活带来困扰。黎先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对方限期履行安置补偿职责,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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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谷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