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故事】加油站被强拆,冠领律师介入力证行政机关强拆行为违法
张胜利是福建莆田人,2006年,他在当地注册成立了一家石油公司,经营范围为燃料油、润滑油批发,以及柴油零售,后该公司在莆田某地建了一处加油站。数年间,加油站在张胜利及公司其他管理人员的经营下日益向好,发展规模越来越大。
2022年,福建莆田启动某改造项目,该加油站被划入征迁范围内,并发布了《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2023年1月,镇行政机关委托第三方征迁公司对涉案加油站进行实地丈量。
张胜利知道加油站被划入征迁范围,但令他没想到的是,就在第三方征迁公司丈量后的几日内,镇行政机关就组织人员,强行拆除了加油站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张胜利虽对具体的法律条文不是很了解,但他知道“先补偿后拆迁”的原则。而如今,镇行政机关在未出示任何拆迁文件,也未与石油公司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情况下,便强拆了加油站,这种行为明显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经石油公司商议,张胜利通过电话联系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所经研判接受了委托,指派经验丰富的黄增琴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接案后,第一时间对镇行政机关发布的几份文件进行研究,并向张胜利进一步了解案件详细情况。经分析,冠领律师发现该方案的内容及程序均违法。据此,冠领律师认为镇行政机关强拆的行为违法,遂立即起草相关材料,代理石油公司向法院起诉。
案件审理过程中,冠领律师指出:
第一,《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程序违法,依据法律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载明征收补偿方案、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但涉案征地项目没有发布任何公告,仅发布了一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第二,《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内容违法,该方案没有明确异议反馈条款、结算方法,没有补偿登记的条款等事项。
第三,镇行政机关所委托的第三方征迁公司丈量土地所作出的文件中,没有当事人的签字,也没有日期,该证据不具备法律效力。
第四,镇行政机关的强拆行为违反法定程序,本案中,镇行政机关既未提供有权机关交由其强制执行的证据,也未提供其履行催告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公告等程序的证据,因此,其强制拆除石油公司加油站的行为违法。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镇行政机关强拆石油公司加油站设施及建筑物的行政行为违法。
至此,石油公司维权的第一步取得胜利。拿到强拆违法的判决后,冠领律师还将继续代理石油公司提起国家赔偿之诉,帮助石油公司拿到合理的补偿。(文中人物除办案律师外均为化名)
撰稿人:李舒婷
审稿人:董振杰
稿件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