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故事】征收范围内的厂房被强制腾空,租户应如何维权?
吴志广是江苏南京某地的居民。2003年,吴志广与蓝天公司签订《土地租赁协议》,约定蓝天公司将某处的180平方米空闲土地租赁给吴志广使用。2004年,吴志广在该租赁地上设立一家工厂。
2013年,当地开展旧城改造项目,吴志广的工厂被划入征收范围内。由于吴志广只是一名租户,征收部门便只与蓝天公司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将补偿款直接支付至蓝天公司的账户,吴志广等租户只能与蓝天公司协商补偿事宜。
然而,还未等具体的补偿方案确定,2016年10月,征收部门便在未提前通知吴志广搬离相关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强行腾空了吴志广的工厂。
见自家工厂被腾空,吴志广气不打一处来。工厂内的许多设备都是固定在地上的,如今设备被征收部门拆除,其价值大打折扣,相关的半成品、成品也有部分损坏,这让吴志广很是苦恼。
2016年11月,吴志广与蓝天公司终于就征收补偿事宜达成调解协议,但这也只是解决了补偿这一问题,厂房被强制腾空的赔偿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
思来想去,吴志广认为不能就这么算了,他要为自己讨个说法。然而,当他找到征收部门讨要说法,商议赔偿事宜时,征收部门却以他已经与蓝天公司签订调解协议为由,拒绝进行相应赔偿。多次协商均无果后,吴志广拨通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的咨询热线,希望能得到冠领律师的帮助。律所经研判接受了委托,指派经验丰富的李鑫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接案后,立即启程赶赴当地进行实地考察,并仔细查看了相关文件及征收补偿调解协议。冠领律师了解到,征收部门强制腾空吴志广的厂房时,拆迁部门及公证部门未对被拆迁厂房及厂房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未制作物品清单等相关材料,征收部门也一直未给予吴志广相应补偿或赔偿。
为了帮助吴志广维权,冠领律师第一时间起草相关材料,代理他向征收部门提出补偿申请,并要求征收部门作出书面回复。然而,征收部门作出的《行政告知书》并未切实解决吴志广的问题。见状,冠领律师又立即向上级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复议。
在向上级行政机关提交的材料中,冠领律师指出:征收部门称其将补偿款支付给蓝天公司后,因吴志广不予腾空才进行了强制腾空,全程由公证处进行公证,但其未提交相关证据证明腾空行为的实施主体及相应经过,以证明腾空行为的合法性,以及是否在腾空过程对申请人的合法财物造成损失等。征收部门对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相关《行政告知书》应当予以纠正。
复议机关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决定撤销涉案《行政告知书》,责令征收部门在法定期限内重新答复。
至此,该案取得阶段性胜利。后续,冠领律师还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全方位维护吴志广的合法权益。(除办案律师外,文中人物及公司名称均为化名)
撰稿人:李舒婷
审稿人:董振杰
稿件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