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辽宁城中村改造律师-协议未签拆迁补偿却直接打入账户合理吗
寒风如凌厉的箭矢,凛冽地吹过,空看瓦砾和废墟,男子的眼神里带着些许无助。那么,协议未签,拆迁补偿却直接打入账户?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汪先生系辽宁锦州人,在当地拥有着合法房屋。2023年4月,因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的启动,他家被划入了征收范围。汪先生觉得拆迁补偿不符预期,便没有在协议上签字。看着身边邻居都陆续搬走,汪先生仍在坚持。他并非不愿意配合征收,而是觉得补偿方案并不合理,他期待着一个更公平、更合理的解决方案,一个能让他安心离开的答案。
然而,让汪先生始料未及的是,征收方竟在他未同意的情况下,直接将补偿款打进了他的银行账户。这一举动令他十分愤怒,他立刻找到征收方询问,征收方却对其诉求置若罔闻。
更让他痛心的是,不久之后,征收方不顾他的反对,直接强制拆除拆了他的房屋。随后,在与征收方多次沟通无果后,汪先生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本案中,征收方违反法定程序,强制拆除汪先生的房屋,汪先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合理索要相应损失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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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谷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