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故事】十四年前房屋被拆迁 始终未获补偿 冠领律师助力委托人维权成功
“韦律师,我们的案子已经拖了十几年,现在只想拿到属于自己的补偿。您能帮帮我们吗?”电话那头传来马勇焦虑而又急迫的声音。
在重庆市的一个宁静村落里,原本过着平淡生活的马勇,因为原住房处于地质滑坡地带,于2003年迁至案涉房屋所在村。2009年,行政部门对该片区实施征地拆迁,马勇的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内。然而,这场看似寻常的土地征收,却因一连串的补偿安置问题,演变成了一场持久的行政诉讼,马勇一家和几位邻居与土地征收的纠葛持续了十几年。
为了尽早结束这场纠纷,马勇在接触多家律所,深入了解他们的专业背景与案件处理能力后,最终决定将案件委托给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在拆迁领域内经验丰富韦光律师被委派代理此案。
经过与马勇的沟通,韦光律师了解到这起案件已历时多年,有关部门的文件虽然屡遭撤销,但仍做出了没有事实依据的补偿决定。在实地走访的过程中,韦光律师看到案涉地块仍大片空置,居民的还地安置诉求迟迟未能实现。
通过梳理案情韦光律师了解到,2009年拆迁项目开始后,马勇代表其他几位原告领取了土地补偿安置补助费,并按照规定自行拆除了房屋,但在拆除房屋后并未得到预期安置。2016年10月至2019年4月期间,马勇曾四次向有关部门递交《生活生产安置申请书》,但有关部门以该房违建予以拆除、不属于安置补偿对象等多种原因为由未进行安置。马勇曾委托其他律师提起诉讼,法院也先后四次撤销了有关部门作出的《不再受理告知书》,但始终未获得理想结果。
马勇后续多次提交申请书,2019年12月有关部门作出了处理意见,马勇认为该意见中未考虑他家庭的实际情况。于是在2022年6月又一次向有关部门邮寄了《补偿安置申请书》,但石沉大海,未得到答复。马勇只能向行政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终于在2023年2月行政部门作出了《行政复议决定书》,确认有关部门未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违法,责令其对马勇提交的《补偿安置申请书》重新作出处理。2023年4月,有关部门作出《关于马勇户的补偿安置决定》,马勇等人认为该决定严重侵害了他们的合法权益,走投无路的他们决定将案件委托给有经验的律师来办。韦光律师就是在此时接受了他们的委托,并将之前法院的判决作为证据提交,证明有关部门怠于履行补偿安置职责的行为多次被确认违法。
在庭审时,被告有关部门称,其提供了货币和产权两种调换方式,原告提出的划地安置请求不符合规定。除原告马勇外,其余11位原告并非本案适格原告。2009年征收项目开始时,原告的女儿、另一原告的儿子尚未出生,无权要求进行安置。原告诉称的“房屋面积认定错误、在可以划地安置的情况下未考虑划地安置的补偿方式”与客观事实不符。
冠领律师对被告反驳指出,首先,除马勇之外,其他11名原告也是本案的适格原告。根据本案证据,其余11名原告均系马勇户的家庭成员或亲属,均可能成为安置对象之一,被告的补偿安置行为可能影响到马勇等12人的合法权益,故马勇等12人均系本案适格原告。
其次,《补偿安置决定》在认定马勇户的房屋面积上存在问题。2023年4月被告作出的《补偿安置决定》中,将马勇的砖混房屋210.28平方米错误认定为110.28平方米,并且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认定,《补偿安置决定》应予以撤销。
最后,被告未完全考虑马勇家庭成员的生活水平,给出的还房安置方式平均每人不到15平方米,明显违反了《土地管理法》中安置补偿标准的规定。
经审理,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部分代理意见,并判决如下:撤销被告于2023年4月作出的《关于马勇户的补偿安置决定》,限被告在60日内对原告马勇等12人提交的《补偿安置申请书》重新作出处理。
本案办理过程中,虽然路程艰辛,需辗转高铁和租车才能及时赶到法院开庭。庭审结束后,又得一路高速狂奔匆忙赶回。但作为律师,韦光律师全力以赴为委托人争取权益,为委托人争取应有的补偿和安置。
借此提醒其他被征收人,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直接影响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被征收人一旦认为方案不合理,应当尽快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以便能及时维护自身权益。
(除冠领律师外,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刘力珮
审稿人:张冠彬
稿件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