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故事】征收方以委托人超期未签协议为由拒不征收,冠领律师助她起诉维权成功
唐彬彬系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居民。2020年7月,当地为开展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区行政机关发布了《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及《征收补偿方案》,将唐彬彬的房屋纳入了征收范围。
区行政机关随后开始推进征收工作,在组织房屋调查登记并公示结果后,发布了封闭公告,规定了安置补偿协议的签约时限。唐彬彬认为区行政机关制定的补偿标准过低,多次通过电话联系对方工作人员要求重新谈判,但对方并未理会,直到签约时限到期,唐彬彬仍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安置补偿协议。
此时唐彬彬自家周边的房屋几乎已经全部签约,区行政机关也已经去往下个片区开展征收工作,她的房子就这么孤零零矗立在一片拆迁工地中,无论是居住还是出行都极不方便。她再次联系了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要求商定补偿标准,尽快完成征收,谁知对方表示现在已经过了签约期限,不会再征收她的房子了。
唐彬彬认为区行政机关此举严重侵害了她的合法权益,在朋友的推荐下选择向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求助。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闫松松律师承办此案。
2023年5月,冠领律师代理唐彬彬向区行政机关邮寄了《安置补偿履职申请书》,对方签收后一直未作出任何答复。
冠领律师随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区行政机关履行对唐彬彬的安置补偿职责。
在诉讼过程中,区行政机关辩称:征收工作始终在进行,因唐彬彬拒绝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导致其房屋未被征收,区行政机关不存在不履行安置补偿职责的行为。
对此,冠领律师反驳称:
第一,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区行政机关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对棚户区进行改造,将唐彬彬的房屋划入了征收范围内。区行政机关已经下发了征收公告及决定,制定了补偿方案,据此其应继续履行对唐彬彬房屋安置补偿的职责。
第二,唐彬彬向区行政机关邮寄了《安置补偿履职申请书》,且已被签收,但其未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履行安置补偿职责,因此唐彬彬请求其依法履职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区行政机关限期依法履行对唐彬彬的安置补偿职责。
经过冠领律师的努力,不仅保全了唐彬彬的征拆权益,还在事实上推进了征收项目的工作进度,取得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良好统一。借助本案提醒读者朋友,如遇拆迁纠纷不知该如何处理时,一定要及时向专业律师寻求帮助。(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段光平
稿件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