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故事】房屋可能被征收,突然成“违建”,冠领律师助委托人撤销《决定书》
2022年4月,相关部门作出的一纸《违建处理决定书》,打破了居住在广东某村的毛天宇一家平静的生活。
多年来,毛天宇和妻子一直住在父亲的一户老屋中。老屋年久失修,出现安全隐患。2015年,他们便在老屋对面的空地上建造了一座房屋供全家居住。
子女逐渐长大成人,有了分房居住的需求。2017年,妻子向村委会申请在住房上加盖一层,村委会出具书面回复,内容为:同意加建一层并保证房屋不超面积不超高度,证明房屋占地属毛天宇妻子所有,与四邻没有争议。
毛天宇一家在新改建的房屋内平静生活了五年,2022年4月,相关部门突然送达了一封《违建处理决定书》(以下简称为《决定书》)。经工作人员解释,毛天宇这才知道,建房前需要向相关部门申请报备,并取得许可证。如今手续不全,自己家的房子属于违法建造,《决定书》责令毛天宇一家将房屋限期拆除。
这座房子是毛天宇一家唯一的住处,拆掉房屋,一家人将无处可居。毛天宇又无奈又着急,经过朋友介绍,他赶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希望冠领律师帮他解决难题。冠领律所研判案情后,委派了夏奕露律师、于琪琪实习律师承办此案。
律师接手案件,与委托人毛天宇沟通,确定了诉讼请求为撤销相关部门作出的《决定书》。正在律师积极准备向相关部门提起诉讼时,2022年9月,毛天宇打来电话告知律师,他听说自己家的房子有可能被纳入征收范围。
听闻此事,律师立刻指导毛天宇以EMS邮寄形式向征收部门申请信息公开,并在收到征收部门寄送的《公开申请告知书》后第一时间阅读分析,涉案房屋的确被纳入到征收拆迁范围内。也就是说,实现毛天宇的诉求多了一条有力的理由:涉案房屋可以因征收被拆除,而非因违建被拆除。
律师围绕重点,指导毛天宇收集基本证据,代理他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相关部门作出的《决定书》。
一审中相关部门提出,涉案房屋在建造过程中确实缺少相关手续,己方具有法律赋予的查处违法建设的职权,因此作出《决定书》合理合法,不应被撤销。
冠领律师递交证据,在确认对方职权的基础上,向法院发表意见:
一、虽然毛天宇一家未取得规划许可,但据村委会分别于2017年7月3日和2021年11月5日出具的《证明》可知,其在建设房屋前已向当地村委报备。涉案房屋建成之后被用于居住,未作他用,且是家庭的唯一住宅,若被拆除后毛家将无处可居。
二、行政执法也应以人为本方能体现其正当性。毛天宇一家如今有可能获得拆迁补偿,但被告无法证明查处违法建设不会影响其补偿权益,也无法证明涉案房屋具有立即采取拆除改正措施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在此种情形下,希望法院综合考虑,选择有利于行政相对人利益的方式,撤销《决定书》。
冠领律师的意见获得法院支持,一审法院判决撤销相关部门作出的《决定书》。相关部门不服提起上诉,但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审理事实清楚,冠领律师提交证据明确,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相关部门又申请再审,仍被驳回。
冠领律师成功帮助毛天宇一家胜诉,避免了无处可居的尴尬局面,更避免了日后可能的大额损失。案件经历两审终于落幕,冠领律师也收到了毛天宇一家的真心感谢!(除冠领律师外,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撰稿人:陈娅
审稿人:张冠彬
稿件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