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黑龙江违建拆除律师-二手房遇征收被告知是违章建筑怎么办
“我正常购买的房屋,为什么拆迁时就变成非法建造了呢?”男子气愤地质问着身边的工作人员。那么,17年前购买的二手房遇征收,被按上违章建筑之名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兰先生家住黑龙江鹤岗某县城,2006年4月,兰先生与妻子刚新婚一月,二人便坐上离家的火车,选择来到隔壁城市定居。通过一番打听,二人从一名男子手中购买了一处院落,该院落占地349平方米。之后的十七年里,兰先生一家一直居住在此房屋内,夫妻二人还在该房生育了三个女儿。
2023年6月,兰先生所居住的房屋因城乡规划建设被有关部门纳入征收范围,兰先生非常欣喜。不承想,兰先生却一直未等来征收方与其沟通拆迁补偿事宜。看着周围的邻居陆陆续续搬去,兰先生主动找到了征收方进行协商。然而,征收方却告知兰先生,他所居住的房屋系违章建筑,拆迁补偿只能按照最低标准执行。
兰先生一听怒火中烧,虽然房屋系二手房,但夫妻二人购买时已仔细打听过,该房是合法建造,自己手续也非常齐全。于是,兰先生认为征收方一定是想压价,便拒绝与征收方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本案中,有关部门以违章建筑为由,对兰先生所住房屋给予最低征收补偿,侵害了兰先生的合法权益。兰先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合理索要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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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谷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