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河南商品房拆迁补偿律师-146平住宅拆迁没补偿还让倒贴钱合理吗
法律规定,房屋征收应在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的情况下按照合法程序实施。那么,拆迁补偿还有倒贴的事情吗?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河南南阳的高女士拥有一套建于上世纪70年代的住宅,面积146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2018年,该住宅所被纳入拆迁规划,重新建造为商品房。高女士与开发商历时一年仍未谈妥补偿,房屋便被强制拆除。2023年,高女士被迫与开发商签署协议,他虽然分了三套房但还需要支付给给开发商16万,且补偿项目存在诸多漏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本案中高女士的房屋在安置补偿都未谈妥的情况下就被强制拆除。开发商迫使高女士签署协议的行为违反了法定程序,属征收违法。高女士应及时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请求复议机关或法院撤销该协议,并要求征收部门履行安置补偿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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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谷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