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黑龙江违建拆除律师-420平房屋在征收中被认定为违章建筑怎么办
在征收程序中,我们通常看到以拆违代拆迁的情况。那么,420㎡的房屋在征收程序中被认定为违章建筑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海女士系黑龙江齐齐哈尔某村村民,拥有一处合法房屋,房屋占地面积约为420㎡,该处房屋始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2023年年2月,海女士所在的村子整体要进行拆迁。征收方向海女士作出《拆除违法违章建筑通知书》,认定海女士所建约420㎡的房屋属违法违章建筑,并于当日组织工作人员对海女士的房屋进行了强制拆除。海女士非常气愤,于是她决定向律师进行相关问题的咨询。
《城乡规划法》规定,对违法建筑进行调查取证,不违反城乡规划但没有办理规划建设审批的建筑,属于程序性违法建筑,可以要求限期改正及罚款,补办相关行政许可手续;违反城乡规划的建筑,属于实体性违法建筑,作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行政相对人逾期未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的,组织实施拆除行为。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需要书面通知时必须告知当事人相关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所享有的陈述、申辩、听证权利。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本案中,海女士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有关部门对其进行合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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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谷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