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广东征地律师-50亩土地征收补偿协商多次未果后被全部摧毁怎么办
征收协商向来是个难题,被征收人应在征收实践中保障自己应得利益不受损害。那么,拆迁补偿协商多次未果,征收方“先斩后奏”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司徒女士系广东佛山某村村民,在本村拥有五十亩的合法土地。2023年1月,司徒女士的土地因水库建设项目被纳入征收范围。但是征收方给出的土地补偿费太低,司徒女士就一直未同意签署协议。
而后,征收方又以租司徒女士的地为由与其进行协商,司徒女士的儿子通过计算租赁价格,发现此种方式并不划算,就再次拒绝了该处理方案。2023年6月,司徒女士在旅游归来后手足无措,她家的土地竟被全部摧毁,且有关部门已开始兴修水利大坝。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司徒女士决定向律师进行相关问题的咨询。
《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履行义务的期限、履行义务的方式、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本案中,有关部门在司徒女士未签任何协议下强制占用其土地属于违法,司徒女士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其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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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谷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