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福建养殖场拆除律师-经营多年的养殖场被有关部门强制拆除怎么办
在征收程序中,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那么,经营多年的养殖场被有关部门强制拆除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闵先生系福建福州某村村民,上世纪90年代,他与媳妇租了村里的一处荒地,租期40年。而后,闵先生两口子在这片土地上建起房屋用于养殖经营,并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2023年3月,有关部门在未经闵先生同意,也未出示任何文件的情况下,对养殖场进行了强制拆除。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闵先生决定向律师进行相关问题的咨询。
《城乡规划法》规定,对违法建筑进行调查取证,不违反城乡规划但没有办理规划建设审批的建筑,属于程序性违法建筑,可以要求限期改正及罚款,补办相关行政许可手续;违反城乡规划的建筑,属于实体性违法建筑,作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行政相对人逾期未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的,组织实施拆除行为。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需要书面通知时必须告知当事人相关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所享有的陈述、申辩、听证权利。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本案中,有关部门在闵先生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强制拆除其养殖场,应属违法。闵先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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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谷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