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河北拆迁补偿律师-土地产权证遭变更宅基地被征收部门强行占用怎么办
房屋征收补偿标准要因时制宜,因地而定。那么,土地产权证遭变更,宅基地被征收部门强行占用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陆先生系河北保定某村村民,他在本村拥有一处合法宅基地并建有房屋。2010年12月,陆先生家的房屋及土地被划入拆迁范围。有关征收部门按分批搬迁、逐年推进的计划启动了“城中村改造工程项目”,陆先生所在的村子被安排在第四批次。
2023年1月,陆先生的村子也展开了征收进程,但补偿标准却仍按十几年前的发布公告执行。多年来,物价飞升,村子周边房价已高不可攀。若已当年标准发放拆迁补偿,只怕陆先生一家人要居无定所。
2023年2月,村委会以换证的名义将陆先生的宅基地强行收回,并变更了土地产权证所有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陆先生决定向律师进行相关问题的咨询。
《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本案中,陆先生可以就征收是否合法向有关部门申请信息公开,根据要其公开的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征收批复的相关文书材料等信息进行综合判断,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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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谷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