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吉林棚户区改造律师-征收通告下发后还未补偿房屋就无端被拆怎么办

文章来源: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23-12-04 09:32:31    

  安置和补偿对征收人来说是一项不可避免所谈及的事项。那么,征收通告下发后还未补偿,房屋就无端被拆,在棚户区改造中该怎么办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吉林棚户区改造律师-征收通告下发后还未补偿房屋就无端被拆怎么办

  郝女士系吉林省白城市某处房屋的所有权人。2020年,有关部门作出《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的通告》,对棚户区改造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物实施征收。涉案房屋在该征收决定的范围内。2021年,涉案房屋被有关部门强制拆除。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本案中,有关部门强制拆除郝女士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郝女士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有关部门强制拆除行为违法,并申请对其居住使用的涉案房屋进行安置及对屋内毁损物品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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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张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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