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湖北城中村拆迁律师-有关部门未履行房屋拆迁信息公开职责怎么办
文明拆除是一种社会责任,有关征收部门应该在拆除过程中采取文明拆除措施,积极保护环境和被征收人的利益。那么,宅基地拆迁,有关部门未履行信息公开职责该怎么办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韦先生系湖北省孝感市某村村民,2023年,其承包地因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被纳入设施农业用地范围,但没有得到合理的补偿。之后,韦先生向有关部门申请信息公开,要求其公开用地协议、设施农业项目建设方案、设施农业用地备案表等信息。有关部门一早就签收,但一直未予以书面答复。
《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认为符合相关规定需要征收土地的,应当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并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对拟征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确有必要的,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要将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作为征地报批的必备材料。
本案中,韦先生可就有关部门的违法行为提起行政复议,向其上级管辖部门确认其履行信息公开法定职责超过法定时限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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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张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