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青海拆迁补偿律师-老房子拆迁有关部门不履行信息公开职责怎么办
行政复议在拆迁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申请行政复议是被拆迁人获得合理补偿的重要维权途径之一。那么,老房子拆迁,有关部门不履行信息公开职责该怎么办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柏女士位于青海省海东市市某区的房屋被有关部门征收,但有关部门未发布任何相关征收文件。为了核实征收的合法性,柏女士向该有关部门申请信息公开,要求其公开建设项目“一书两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申报材料(国有土地出让合同),但是却一直未得到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的,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本案中,有关部门在法定期间内未予柏女士答复,实质上,是其未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柏女士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请求确认有关部门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并责令其限期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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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张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