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冠领律所湖北拆迁补偿律师-被征收人毫不知情有关征收部门强制拆除房屋怎么办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人依法应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那么,被征收人毫不知情,有关征收部门强制拆除房屋该怎么办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莫先生在湖北省随州市某村拥有一处合法房屋,房屋建筑面积约500平方米。2022年,有关征收部门将其房屋纳入拆迁范围之内。双方就补偿协议条款具体内容和补偿明细进行了协商,但最终没有达成一致意见。2023年,其房屋被有关征收部门非法拆除,给其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本案中,莫先生对上房屋享有合法权益,有关征收部门强制拆除房屋严重侵害了莫先生的合法权益。莫先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有关征收部门强拆行为违法,并要求有关征收部门给予相应赔偿。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给大家整理的“湖北拆迁补偿律师-被征收人毫不知情有关征收部门强制拆除房屋怎么办”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免费热线400-8787-666,联系律师后可见面详细咨询!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问题联系删
撰稿人:凌浩
审核人:谷楠